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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名青年员工受到省国资委团委表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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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3年5月7日 17:52
近日,山东省国资委团委下发鲁国资团字〔2013〕4号《共青团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表彰2012年度山东省省管企业五四红旗团委、五四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》,集团系统鲁抗医药股份公司团委副书记李楠、新华医药集团团委书记扈艳华被授予“2012年度山东省省管企业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荣誉称号,华鲁恒升股份公司气化车间技术员张钊、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检验部团支部书记刘雪松被授予“2012年度山东省省管企业优秀共青团员”荣誉称号。